哈尔滨市出台支持第三产业(会展业)发展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
1日,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,为了推动会展业实现高质量发展,哈尔滨市出台支持第三产业(会展业)发展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,即日起对举办的符合支持范围的展览、会议项目以及会展业的促进、服务、交流等活动给与专项资金补贴。
按照暂行办法,补贴范围包括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符合支持范围的展览、会议项目,以及会展业的促进、服务、交流等活动。其中,对引进举办的国际性展览项目,展览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给予补贴100万元。展览面积每增加1000平方米相应增加补贴10万元,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。
对引进举办的国家级展览项目,展览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给予补贴75万元。展览面积每增加1000平方米相应增加补贴7.5万元,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。
对在哈市举办的区域性展览项目,展览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给予补贴10万元,展览面积每增加1000平方米相应增加补贴1万元,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
对引进举办的国家级会议,会期2天以上,参会人数达到200人给予补贴5万元。参会人数每增加200人,相应增加补贴5万元,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
对引进举办的国际性会议,会期2天以上,参会人数达到200人给予补贴7万元。参会人数每增加200人,相应增加补贴7万元,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。
此外,哈市会展企业新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(UFI)、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(ICCA)、国际协会联盟(UIA)认证的,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。哈市专业展馆全年承办1万平方米(含)以上的展览达到25场,且3万平方米(含)以上展览达到8场的,给予一次性补贴30万元。每增加一场3万平方米(含)展览,相应增加补贴3万元,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。对达到哈市线下补贴标准并同期举办线上展览的企业,线上参展企业数量超过线下参展企业数量的,补贴标准上浮10%,上浮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对哈市会展企业取得商务部等国家部委授予“绿色会展示范单位(项目)”的,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。
有些信息参考自会展之家网(https://www.zhanhome.com/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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